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正定新区施工期间,租赁正定县王某空调数台,约定租金为每台400元。施工结束后,该公司支付了王某空调租赁费5000元,尚欠付5400元。王某多次讨要无果。
正定县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官工作站驻站特邀调解员经初步了解,上述欠款公司施工完毕,已回到湖北省武汉市。特邀调解员与该公司电话沟通,公司对拖欠租金事宜及数额无异议,但自认为“远隔千里”,电话中以各种理由推诿,明显缺乏还款诚意。
特邀调解员先说服上述公司相关人员添加微信,建立密切联系,随后紧锣密鼓展开线上调解。针对案件特点,调解员制定了“普法+诚信教育”的调解方案,经常通过微信语音、视频的方式做对方的思想工作,尤其从法律角度着重说明违约成本、诉讼成本等以及违约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。